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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楼区检察院行政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
时间:2022-07-12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 快递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帮手,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个“渠道”。近日,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在办理利用快递运输销售假烟案件中,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规范行业经营,入选最高检“检察为民办实事”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(第六批)。

为了将假烟通过邮寄的方式发货,2019年8月至9月,俞某伙同福州市台江区某快递点经营者陈某等人,利用包裹查验上的漏洞,选择在上级公司上班前,将未经查验的假烟包裹放入已通过查验的包裹堆中,2021年4月,俞某、陈某等人因非法经营罪,分别被判处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。

无独有偶,2019年9月至12月,林某,翁某等人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,购物了烟丝和假冒“万宝路”牌卷烟后准备贩卖。他们与福清某快递有限公司员工郑某勾结,将相关物品通过邮寄出国贩卖,总价值达人民币22万余元。2020年12月,林某、翁某、郑某等因犯非法经营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十个月,并处罚金。

为何不法分子屡屡选择快递作为运输违禁品的渠道?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,多问一句,多想一层,多做一些,深化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协作,并开展实地走访。“有些网点的查验环节不到位,甚至光凭顾客的描述就将货物收下基础。还有的业务员为了追求业绩,法律意识淡泊,对客户来者不拒。”经办检察官表示。对此,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于2020年11月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并建立长效机制。对此,主管部门高度重视,对涉案快递公司进行行政处罚,并要求开展全面核查,督促其自查自纠,完善寄递安全管理。

综合施策规范寄递和安全生产,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结合最高检七号、八号检察建议,向辖区各街镇及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,要求及时整改,加强安全风险防控,并组织召开座谈会,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、沟通交流凝聚合力,共同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,推动更高平安建设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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